关于桂东至新田(宁远)公路桂阳至新田段项目核准的批复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93.9亿元。资金来源为:由项目法人单位和项目投资人筹措解决
该项目属于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湖南省“十四五”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湖南省“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公路、水运)》。
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G4京港澳高速公路耒阳大市至宜章(湘粤界)段扩容工程捆绑零陵至道县高速公路、桂阳至新田高速公路实施有关事项的复函》(湘政办函〔〕97号);《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桂东至新田(宁远)高速公路桂阳至新田段建设项目核准意见》(湘交函〔〕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3000000号);《桂阳至新田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项目投资协议》;《桂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桂东(湘赣界)至新田高速公路桂阳至新田(宁远)段高速公路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责任的承诺函》;《宁远县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桂东(湘赣界)至新田高速公路桂阳至新田(宁远)段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责任的承诺函》;《新田县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桂东(湘赣界)至新田高速公路桂阳至新田(宁远)段高速公路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责任的承诺函》;《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完成〈湖南省桂东至新田(宁远)高速公路桂阳至新田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工作的报告》(广咨〔〕号)。
核准内容:为完善湖南省高速公路网络,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善湘南地区交通运输条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同意建设桂东至新田(宁远)公路桂阳至新田段
本项目起于桂阳县舂陵江镇,顺接拟建的桂东至新田(宁远)高速公路桂东至桂阳段,路线往西经新田县大坪塘镇、新田县城南侧、宁远县鲤溪镇,止于宁远县清水桥镇,接已建的二广高速,路线全长约57.7公里。
全线设置舂陵江(枢纽)、大坪塘、新田、鲤溪、清水桥(枢纽)5处互通式立交。按规范和有关政策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含交警、路政基地等)。
本项目主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本项目其它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中的规定。
本项目投资人由省交通运输厅公开招投标确定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桂新基础设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岳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项目法人单位为上述投资人组建的湖南省桂新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法人单位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经营和养护管理,经营期内,收取车辆通行费等经营收入作为投资回报;经营期满后,将本项目全部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湖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