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参保已经开始啦!
怎么参保?
缴费标准是多少?
参保以后能享受哪些报销优惠?
……
小编来为大家一一解读!
↓↓↓
年度城乡医保政策解读
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于年11月13日正式开征,依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问:怎么参加年度城乡医保?
答:本县户籍城乡居民及外县长期在新居住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银行(县农商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长沙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五家银行的所有网点均可办理)、网上(手机)银行、手机APP(湘税社保)缴费。
问: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及待遇享受时间?
答: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元/人,各级财政的人均补助标准不低于元(具体数额待年中央相关文件出台后明确)。缴费参保人员的待遇享受时间:年1月1日-年12月31日。
问: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增加后,医保待遇是否提高?
答:(1)普通门诊费用可按比例报销。年在基层医疗机构(含已开通结算的村卫生室)实行门诊统筹制度,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也将纳入报销范围,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按照比例进行报销,原家庭账户里的资金不清零,在基层医疗机构看门诊时可继续使用。(2)大病保险待遇提高。起付线比年度降低元,第一档报销比例提高5%达60%,合规费用范围扩大,大病保险封顶线提升到30万。(3)免费给每位参保居民提供一份最高可赔付5万元意外伤害补充保险。(4)《药品目录》增加可报药品种,报账比例稳步提高,解决了癌症等重大疾病患者的治疗用药需求。
问:年的参保缴费期是什么时候?是否可以中途补缴?
答:集中征缴期为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在集中征期参保缴费的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客观原因(具体指当年新迁入户口、复转军人、未及时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新生儿未在60天内参保缴费、社会福利机构新接收的弃婴儿、刑满释放人员、因劳动关系终止导致职工医保断保后需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扶贫部门认定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参保的)需中途参保的,需缴纳年度筹资总额(元+财政补助标准),下月起享受待遇。新生儿出生60天内参保缴费元,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度医保待遇。
问:缴费方式改变后以什么作为缴费依据?
答:缴费人通过手机APP、网上缴费终端缴费的,以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作为缴费依据;缴费人通过村委会的P0S机、银行自助终端等缴费的,以机打小票作为缴费依据;缴费人通过银行柜面缴费的,以银行收款凭单作为缴费依据。
问:县里对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有什么补助政策?
答:对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人员每人每年资助元。对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城乡低保中的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家庭、90岁以上老人、重点优抚对象、计生四类人员(十四周岁以下的农村独生子女户、两女结扎户、手术并发症、独生子女失独家庭和伤残家庭对象)、重度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低保人口给予全额资助。
问:市内住院要怎么办手续?
答:参保人员应自住院之日起3天内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或户口簿)医院医保科办理入院登记手续。
问:市外住院要怎么办手续?
答:县域内居住的参保人员根据“分级诊疗、逐级转诊”的原则,需医院住院的,医院申请转诊、异地联网结算备案登记,医院出院时直接结算。异地突发急病、急诊入院人员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所属乡镇城乡医保服务站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可以进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跨省(湖南省外)异地就医的,必须先到政务中心二楼社保卡窗口激活社保卡,才可直接结算。医院治疗的,住院报销比例降低15%,出院三个月后再申报的,原则上不予受理。长期外出务工人员在办理参保缴费时,填写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交各村、社区,由各村、社区上交医保局进行汇总备案登记。
联系方式:税务缴费:-医保前台:-
国家税务总局新田县税务局
新田县医疗保障局
扫描上方湘税社保APP